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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检查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情况
发布日期:2011-03-14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3月1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肃群的带领下,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祥、高新国、周清慧、梁萍、王庶任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酒泉路街道畅家巷社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渭源路街道,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区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是不断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城关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楼院长管理实施》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强化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抓落实,在全区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街道配合实施的良好局面。二是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以计生管理信息化、干部队伍职业化、基层群众自治化“三化”建设为抓手,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人口和计生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近年来,人口和计生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思路,提出与建设首善之区地位相适应的“12345”人口与计生工作思路,全区初步建立起了人口与社会管理的“456”模式,为各项管理与计生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我区社会与管理工作中实现了信息化、网络化、长效化,为全市乃至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示范,使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情况下实现了两大转变,构建了大人口、大服务、大宣传、大活动、大保障的新格局。三是狠抓宣传教育,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重点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婚育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结合我区人口基数大的实际,编印了《科学发展中的城关人口》、《人口文化与生活》、《人口文化与养生》等系列图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计生宣传,形成了人人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四是保障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人口事业费投入得到逐年增长,从原来每年度1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了1500万元,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抓典型,确保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示范引领,区政府以基础阵地示范、工作机制示范服务方式示范等“三个示范”作为基本工作方法,构建了我区人口和计生生育示范化工作格局。 

  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对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意见建议:继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报道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计生认识,转变生育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生工作开展的法制环境;加快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大人口、大计生、大服务”观念,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强化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有效调控流动人口增长,同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监督;强化计生服务工作,实现服务内容多元化,努力搞好服务站(室)改造、内部结构调整和技术设备更新,做到管理上水平,服务上档次;加强计生干部培训工作,优化计生队伍结构,拓宽用人渠道,吸收具有医学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单位工作,提高计生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计生干部要不断深入基层,做到管理上门,服务上门,指导上门,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把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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